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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摩托车是7月25号晚上8:30停进停车场的。到了7月28号早上7点40我去取车。没见了。在进停车场的时候我是登记了的。在记录本上只有我25号进来的记录,一直到28号都没有出去的记录。这个我知道是停车场的全责任。就是还有个问题是在25号停进去的时候,可能忘了取车上的钥匙。负责看管停车场的人就定着我说我的2套钥匙不再身边。说我是把钥匙给别人骑出去了。来骗他钱的。他说他在25号那晚推过的我车的没有看到我车上有钥匙。他的另一个负责人在26号早上还看到有人把我的摩托骑走老的。而且说是我骑得。想请问一下责任该怎么划分。我的摩托买成8000多。他该赔我多少了 谢谢 请尽快回复····谢谢 十分感谢

民事相关
2009-07-29 21:20: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