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位老人家A和B,她们没有血缘关系但亲如姐妹,A和B都没有结婚生子,也没有家人。她们住在一起几十年了,房子屋证写A的名字。A有一个契仔C,但没有做任何有效的法律过契手续,只是单纯的以前口头上的过契。而B有个妹妹但是比她还早很多不在了,她妹妹有个儿子D,即B的外甥。如今她们两位都已经相继去世了,但是当时不懂法律,不知道要立遗嘱之类,以为死了房子就归契仔所有(契仔对她们都尽了赡养的义务)。现在镇政府说房子无继承人,要归国有。请问有法律途径把房子争取回来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