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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摩托车挂蹭到我小车的右后方。在摩托车后座有一个铁架子,装了很多菜(绝对超宽超长,只可惜当时没相机拍下来)我问他们报警还是自己处理,他们说自己处理,因为我正好保险过期,想着老人家反正伤也不重,就先送她去医院。到了医院检查后,只有后坐乘客有伤,嘴要缝针,膝盖有轻微骨裂。我先期付了所有药费。当时医生说可住院,可不住院,那老太婆非要住院,还索要赔偿无数,我认为她是敲诈,于是报了警。 后来交警出了责任认定书,因双方属事后报案,所以是一人一半责任。 没想到她住院了2个月还赖着不出院,号称下不了床。据我所知她在第3,4个礼拜就拆了石膏了,现在已经用去医药费近一万块了!骨裂不可能用这么多! 我现在的问题是:他出院后,我要看他的住院清单,有些根本不是事故引起的支出我是不可能给钱的!我现在要如何收集证据? 再一个,以后到法院起诉,我想不同意事故认定,我认为是他全责,因为是他的超载物在后方挂到我的,可以吗?(因为事后报警时他已经把超载的所有物件放到了菜市场,不过在我们的口供中都提到了是他的超载物挂到我车的,都签了名的) 急切盼复,谢谢!

交通事故
2009-07-28 17: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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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