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一起交通追尾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车内的一名乘客受伤,在赔付医疗费后,乘客还要求赔付精神抚慰金,请问合理、合法吗?
还要求赔付其在住院期间单位扣发的津贴2500元,不过其提供不了工资单和个人所得税税票,只能提供单位开的一份证明。请问单位开的证明能作为赔付误工费的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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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只有单位证明,一般不予以支持,但会根据他从事此行业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他的误工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金,会支持一部分,根据伤情来决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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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事情建议到法院解决,可以追加保险公司参加诉讼,由其直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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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理,协商不成应当请律师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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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只有单位证明不行,要有至少三个月以上单位工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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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