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房地产上市公司,但它有2个下属公司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开始在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但未签劳动合同,项目销售完毕后,又派去了B公司从事销售工作,B公司和我们签了劳动合同,但拖欠我们的劳动报酬,我现在想从A和B那一起拿回我们应得的报酬,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应该是谁?还是分开告?公司对于我们的劳动佣金承诺代扣代缴税金,但2年多来,我从来没有见过我上税的完税证明,这个能告吗?
-
1、劳动报酬应分别起诉,主张经济补偿金可以仅起诉后一公司;
2、公司未依法缴税你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可依法对其行政处罚,但一般而言你不能因此获利。
-
要提起两个劳动仲裁申请。以上建议谨供参考,如需进一步咨询请与我联系。
-
应分开申请仲裁。税金问题你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
问题比较专业,建议与律师面洽
-
如是分公司的话可以申请仲裁总公司。但如是子公司需分开仲裁。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