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在大连认识了黄某(福建泉州人),他已婚有两个孩子,他告诉我他老婆长期在北京很多年没说过话了,后来由于工作生意上的接触,我们有了感情并发生了关系,他说会离婚,现在两年过去了,我了解到他老婆是在他和我发生关系后才又被他送去北京的,并没有和他达成离婚协议,而且在知道我和他的关系后反映很强烈,曾多次有恐吓行为。在两年当中我为他做过4次人工流产,现在第5次怀孕,出于身体年龄等各方面考虑,我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怀孕8个月了,请问我现在是否有权要求他一次性付孩子的抚养费,还是要等孩子出生后才能提出要求?他生意收入一般为2万左右/月,我可以要求他付出多少抚养费?如果他老婆转移财产以没钱为理由拒绝,我又该如何维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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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定要保留孩子是这个人所生的证据!这样,在孩子出生后才能向他主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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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等孩子出生之后,以孩子的名义提出抚养费的请求权。孩子不出生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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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下孩子之后可以要求其承担抚养责任,支付抚养费,现在孩子没有出生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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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