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为公务员,因婚外恋提出与我离婚,(当然他不承认,但我已经掌握大量的人证物证)。现在他为了摆脱婚姻的约束,急于离婚。选择净身出户。我们初步协议为:儿子归我。房产和车以及一些存款都归我。另外一次性补偿人民币30W,每个月负担儿子的抚育费7000。到18岁为止。当初我们谈到时候,他的意思是我的补偿就是房,车,和一部分存款,儿子的抚养费是每月7000。而这30W是准备买新房的,但我又不想受到这个协议的限制。(我暂时不想买房)请问这30W写上什么用途最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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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写补偿是没有问题的,最好一次性支付,如果不能一次性支付,必须要约定支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违约金、赔偿责任等,保障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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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代书!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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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写为好,要他一次性付清,需要帮忙和我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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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请律师协商!一次性付清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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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写因一方过错,一方对另一方赔偿更好。详细可以电话13924546789或QQ77453545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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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赔偿款就好,如还有问题,可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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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一次性给付补偿款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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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以最大限度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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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