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是她先提出来协议离婚 我没有意见 但是 我的条件是让她退还我在婚前给她家的1.2万的彩礼和三金 她当时就不同意彩礼,只说退还三金,我同意了.后来她又说要先把她当时的嫁妆先拉回娘家,我也没意见.当她把嫁妆差不多拉完的时候,她突然又冒出一个问题 要让我赔偿她的青春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我郁闷了.我和她认识到今天刚好一年,结婚还差3天才8个月.请问一下 这样的赔偿,我是不是真的需要赔偿她?三金不要都没有什么关系了.我现在只想和她离婚.只是我不能接受的是要让我赔偿她的这两样费,当初结婚也是她追着我结,现在倒过来还要我赔偿她的什么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请问一下 在法律上 有这样的规定吗 结婚不到8个月 需要赔偿对方的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