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六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前几日下大雨发现房屋漏雨,原房主是否有责任?物业称过了五年质保期,不再负责维修,物业是否无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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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房主隐瞒重大事实,原房主要承担责任。同时可以找物业维修,他们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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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漏雨已经构成房屋质量的严重瑕疵的话,原房主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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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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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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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有责任维修的。既然每年都交物业费,那就应该负责维修。物业公司毕竟不是房地产公司。如果漏雨已经构成房屋质量的严重瑕疵的话,原房主是有责任的,如果只是普通的问题,原房主没有故意隐瞒,或卖房的时候没有出现的情况,那原房主可能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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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