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6月20号,我来一家房屋中介所去看房子,第二天就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房屋总价是53.3万,给我办理20%首付是15.6万,我当时问为什么20%还要15万多,中介公司说首付里的4万多是房主从开发商那里转来赚的钱,请问这个钱收的是否合理?协议签定后房屋还未更名中介所就收我3000块的信息费,说早晚交都一样,因第一次够房,没什么经验,所以就把钱都给了他们.因首付期间没有及时凑齐这么多钱,于是就要求中介将该房子转让给别人,可遭到房主的拒绝,房主明确要等到我违约,这样1万块他就可以白拿了.在够房协议里并没有写到首付期间该房子不可以转让给他人,房主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太过分了?毕竟买房子的钱是父母多少年的血汗钱,如果就这样糟蹋了,心里总觉得对不起家人,所以请各位好心人帮个忙,对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