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天前,我们通过一个朋友介绍了一个包工头,我们十一月结婚用的新房让他装修。我们当时让包工头签合同,他也不肯签,一直用"是朋友介绍的,放心好了”什么等话来拒绝我们的合同,当时因为已经开工了,又觉得是熟人介绍的,我们也没坚持住签合同。但是口头上也约定了“他包工,我包料”. 三天前,他叫来他手下的一个工人在我家装修,刚进来一个小时都没有,工人在锯木头时就把自己的拇指给锯了。我们当时就把他送到了离我家最近的医院,也是我的单位。下午一个手术后押金就不够了,包工头打电话过来让我把所有医药费给付了,让我承担所有的责任。他竟然厚颜无耻地说他是来帮我忙的,不是来赚钱的。我跟包工头协商一直协商不下,我说我只能帮你承担部分责任,受伤的人是你的手下,人是你叫来的,我不可能帮你承担所有的责任。但是包工头不依,他说他是来我家帮忙的,又不是来赚钱,一直教唆他手下来我单位要钱,骚扰我。我们也报了警,要求走正规法律途径,但是包工头不配合,还是一直让他手下及病人家属来我单位骚扰我。我现在也生病了,我有包工头来教唆工人来骚扰我的证据,我能不能要求包工头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这个受伤工人的费用我需不需要负全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