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朋友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已填订,一期款已付。可是朋友因涉嫌案件被拘留,后续款无法再付,家人决定终止合同。卖方说没有购买人亲自签字无法终止合同,难道特殊情况下家人不可以代替签字吗?合同约定逾期30天没付后续房款,卖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这样买方赔偿的违约金数额和时间怎样计算?请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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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房人的说法并无不当。
2、为了保护你朋友及其家人的利益,可以到公证处去做一份公证就行了。
3、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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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须要经过合同的签订方来主张,建议你让你朋友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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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然应由合同相对方来签订或解除,他人要想代理,必须取得合同签订人的授权委托。违约时间按终止合同日期计算。这种事不太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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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