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认识他是在06年9月份,他是河北人46岁,我是湖南人26岁,他比我大二十岁,他们夫妻俩没有结婚证书,他媳妇给他生肓了三个小孩,现在他们大女儿二十二岁了在保定读大学,小女儿在外打工,小儿在还在读高中,一直都是他在负担小孩们。现在他们也没有感情,也没在一起生活。我和他同居两年多了,我们现在能登证结婚证吗?如果他媳妇现在告我们非法同居,我们是在犯法吗?我们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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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该男与其妻同居的时间在1994年2月1日前,则他们具有事实婚姻关系,你不能与该男子办理结婚,否则可能构成重婚罪。如果二人是在此后同居,则为一般的同居关系,你可以与该男子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为了保险起见,建议多听听父亲亲朋的意见。另在法律上还需要向当地律师当面咨询。如果此回复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正确答案以视对辛勤律师劳动的小小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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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现在可以登记结婚。你们现在是非法同居,不合法,但也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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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的年龄和孩子的年龄看他与孩子他妈同居的时间在1994年以前,因此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应当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但由于双方没有补办结婚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现仍未非法同居关系,因此从法律上你们现在可以结婚。非法同居为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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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现在可以领结婚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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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与他媳妇存在事实婚姻,建议你谨慎处理,以免触犯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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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领结婚证的,你们均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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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方的实际生活来看,应当已经构成事实婚姻,你们现在不能登记结婚.如果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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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