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北京国有医院的一名基层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医院的门诊和医药收费管理工作,因每日门诊挂号、医药等收费都需有零钱,单位给的流动现金3万元不够,我就自已拿自己的6000元用于周转,不久前我的主管领导说我违反了财务规定出现了长款6000元,我当时就向她说明了情况,也向院领导说明了实际情况,他们要我先把钱上缴同时进行调查研究,现时间也过去15天了,他们扣着我的钱,也没有做出任何答复,还没有给我任何收据,我该怎么办?他们扣着我的钱不知法律上有没有时间规定?我现在每天工作非常压抑,不知法律上对单位不给我答复有没有时间上的规定?如果事情澄清我能否提出要他们赔礼道歉和精神抚慰?敬请各位律师帮我出出主意,我现在该怎么做?谢谢你们

其它综合
2009-07-25 20:49: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你说的不够清楚,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 【1】他们扣着你的钱法律没有没有时间的具体规定,法律也没有规定单位给你答复时间上的规定,因为法律不可能规定的那么细,但掌握一个原则应在合理的时间。
    【2】如果事情澄清你可以提出要他们赔礼道歉及精神的抚慰。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 要判断你的问题的法律性质,还需要了解许多细节。建议你拿着与本案有关的所有书面材料找律师面谈。这样的事情很复杂,定性范围也很广,随便瞎出主意会误导你的。
    王炳峰律师:13522129553
  •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你好!
    以协商处理为好!协商不成可以通仲裁或诉讼解决!

    QQ:422829278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