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委托中介帮他找房子,他要买,然后中介就给他介绍了一个房子,他觉得中介要价太高,就没和中介谈成。后来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朋友认识了那个房子的主人。那个人说他都没有在中介登记过要卖房子,只是自己私下贴了一些小广告。后来,我朋友和那个房子的主人达成协议,购买了那个房子,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遇到中介的人了。中介以我朋友违背了居间合同的理由,起诉了我朋友。请问,我朋友真的违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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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朋友是否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居间合同,如果签订了书面的居间合同并且约定了居间的报酬就就表示居间合同已经成立。否则就不成立居间合同,更谈不上违约。
其次,即使是居间合同成立,你朋友也不会败诉。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应当促成合同成立,从而收取报酬,但是从本案来看,你朋友购房的合同是自己和卖房人协商达成的,而不是由中介公司促成的,所以中介公司没有收取报酬的权利,你朋友并未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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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你说的情况你朋友不属于违约情形!正常应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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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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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