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位医生,毕业之后进入一家企业医院,属国有制,签有劳动合同,单位规定见习期一年,一年以后由于本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予过关,医院下调工资至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610元(当时),可实际扣除“三金一险”之后发到手的只有404元,我想知道是否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事?最低工资标准中是否包括所谓的“三金一险”?最低工资标准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是否有“三金一险”?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7-24 15:10: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