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结婚几年后得了重病,现在双目失明,丧失劳动能力,其丈夫却向她提出离婚,在之前他已没有负担生活费,弃之不管,离婚的条件是每月负担800元的生活费,由他的哥哥以房产证担保,不愿一次性给付,这样的做法对于有病的妻子可以接受吗?之前他已起诉一次离婚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这次他又起诉离婚,那无论他的妻子答应与否,法院都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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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诉讼,一般法院会判决离婚,但是女方重病,会判决男方向女方提供经济及生活方面的帮助.共同财产会照顾女方.每月支付800元,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如达成一致,可写进民事调解书,以约束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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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坚决坚持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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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会判离。可要求男方给女方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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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自由的,所以男方有离婚的自由。但女方如有证据证据男方遗弃,可以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生活费的约定,可以订立协议,要求担保人去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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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与不离,对于法官也是 个 两难选择,如果判决不离,对男方也不公平,男方也有追求幸福的 权利。如果判决离婚,对女方也不公平,本来重病,双目失明,离婚会导致 生活更加困难。所以建议自己协商处理,离婚后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经济帮助金。具体数额你们根据男方经济情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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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