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和她结婚,因婚前了解太少,争吵不断,她既不做家务,对长父母又不尊重,也不参加任何工作,每月还至少问我拿2000+的家用,家里开销还是我的,女儿出生2006年12月,基本是外婆家和自己家里两边住,她喜好麻将,经常放下女儿出去半夜麻将,还有一次失踪3天,其母亲怕其发生意外,不得已告诉我,随后我报警,经过多方查找,她闻讯才出现回娘家,对其外出原因不论,后随其父母回我家中,发生争吵,她举刀砍伤我未中,砍到了家中电视机,我对其失去信心,分居至今,她问我索要10万元离婚赔偿。唯一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已经贷款,因06年07年炒股都输掉了,贷款上有她的签名,其余问亲戚借的钱上面只有我一个人的签名,她不承认。拆迁是结婚几个月后拆的,所以有她的份,但是政府给的钱都买房子装修了,现在房子抵押掉了,还欠了亲戚家的钱,我该怎么样让她和我共同承担债务并且我要女儿的抚养权,因为她是个只顾自己的人,要女儿只是为了到我手里拿到钱,我不想耽误女儿,谢谢,帮帮我
-
1 婚后债权债务一般而言属于双方共同承担,2 对方明显过错,3 协商不成,委托律师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权益
-
婚后债权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关于女儿的抚养权需要综合其他因素考虑,可以争取
-
你们婚后的债权债务应共同承担,你应争取女儿抚养权,收集相关证据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你们应共同承担,女儿抚养权的以对她有利为条件,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起诉离婚,婚后债权债务夫妻共同承担,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
版主解答:你还指望从她那得到钱?她手里能有钱么?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