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母在世,现有三套一样的房屋,一门面,房产户为是我的父亲,家里就我和哥哥兄妹二人,我们都已结婚,哥哥和父母一起,我外嫁。注:此房产是我们兄妹都未成年且未结婚时,国家占地房屋而分下的这些房产。其中一套为父母和哥哥夫妻居住,另外两套和门面对外出租。 我结婚后,为什么父母一直以房屋正在出租为由,一直不拿房屋给我,不是儿女平等吗?请问,此时的我应该怎样办?是不是可以得到其中的一部分房产。

知识产权
2009-08-07 23:46: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所说的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怎么处分?是他们的权利,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 国家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在法律地位上平等、在人身固有的及应该享有的权利同样平等。包括了继承权的平等,不过继承权的履行是要当可被继承的条件产生。在你的问题中:现在你的父亲健在,就说明你及你的哥哥均对该房屋财产还没有实际履行继承的条件出现。当然你们是一样的是平等的,是一样拥有其继承权的。若你父亲将来故仙了的话你同样可以要求平等继承。
    除非你父亲有遗嘱,而遗嘱内容是其财产全归其人。
  • 就目前而言,你可主张居住权,但不能主张所有权。
  • 儿子和女儿是应平等地享有继承权及其他权利。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 现在不能主张。如果你父母去世,你可以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 我国宪法和法律都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如果将来父母去世了,你可以和你哥哥享有平等的继承包括房产在内的所有遗产。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