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包工头,在外省承包一个工地,找的工人是包吃住。在下班后,工人自行上街过马路时被车撞了,肇事者当时逃逸,但是在事后一天,事主主动出来承担责任,我想请问以下,如果伤者家属要追究法律责任,我作为工头要承担什么责任?或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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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要看工人受伤的时间,如果是工伤,您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工伤,您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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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人你是包吃包住的,所以工人受伤在上街的马路上,与工作无关,不属于工伤,你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给与适当的慰问金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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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人不是在下班途中被撞,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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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的情况看,你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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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责任。在道义上给些安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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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时间,并且不是发生在上下班的路上,故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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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以后工人如果不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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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的行为已不在属于工作范围之内或者上下班的途中。工头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根据案情,主要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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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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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