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0日,因为家里想买只小狗,有个网上认识的朋友说他有卖,然后说要把钱给打过去,他给我发,结果,钱(1300)打过去以后,那边就以各种理由推脱,到7月19日实在受不了了,就与他协商退钱,对方却说,不能退,只能退一半,经过协商以后,说是退1000元,一直到7月23日仍然以各种理由说钱不能打过来.我知道这人家庭的地址,他父母的住所,但是我不知道他本人的住所.请问这件事能怎么解决呢,也许说1000块钱不是很多,但是,我很想通过正规渠道解决这件事.(他们家不是我们本地的,是河南省漯河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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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尽快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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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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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