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兄弟二人,奶奶生前住的第一个房子,宅基地属于政府所有。后因旁边要新盖一所新的房子,所以奶奶搬至第二个房子。第一所房子所在地由我父亲和他哥哥分别种了树。第二个房子的宅基地归我父亲所有,当初房子的材料是别人提供(第一所房子旁边新盖的房主提供),由我父亲和姑父盖成。现在奶奶去世,我父亲的哥哥把第一个房子所在地的树私自卖了,他称属于我奶奶种的树;把第二所房子拆了,他称房子是我奶奶的遗产。请问:这件事情能否进行民事诉讼?胜率多大?(树加房子总资产约4000-5000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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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根据继承法,房子和树不属于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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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一定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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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奶奶的遗产应该由子女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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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享有共同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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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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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