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现股东进行清算解散(非破产清算),已经进行了工商备案和债权登记,目前公司仅能收回很少的资金不能全部清偿完债务。大多数债权人在等候清算组的清偿,少数债权人除登记债权外还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企业偿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现有资金应该怎么分配?是平均分给所有债权人呢还是要先全额清偿起诉者?如果先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没有起诉的债权人的利益就无法保证,但如果考虑到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就无法执行法院的判决,怎么办?申请破产也需要很长的时间,这段时间该怎么平衡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关系?谢谢!
-
1、要看债权的性质,优先的债权(如抵押权人的债权)则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
2、在同是普通债权的情况下,不管是否起诉,他们的受偿顺序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他是法院判决确定的债权而优先支付给他。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按债权比例分配
有不明之外欢迎一对一咨询或来电咨询。
-
原则是按债权比例清偿
-
清算人开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协商,一般按债权比例清偿。
-
清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工人工资和福利,税款,然后是债权人债权
-
象你所讲公司是准备自行撤销而进行的清算,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先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再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在公司目前的情况下还不如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这样就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要看债权的性质,优先的债权(如抵押权人的债权)则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在同是普通债权的情况下,不管是否起诉,他们的受偿顺序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他是法院判决确定的债权而优先支付给他。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按债权比例分配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