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抓毒犯时,我姐从与毒贩相同方向路过,警察误认为是同伙遂实施抓捕,过程中我姐与之发生抓扯,造成警察衣服损坏、皮肤抓伤,现给冠以袭警妨碍公务罪被看押在梅溪第二看守所。事发已过半月,仍无我姐音讯,从旁询问,听说是被伤警察不愿放过她,家人真的不能与之见面?最坏的结果会是什么?
这算是吗?
问题补充: 人在看守所,司法机关会不会发函通知家属?如果一直不告知,人岂不就像失踪了一样?即便要经过审判,请问正常的司法程序是什么?亲属应具有哪些知情权,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给与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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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刑拘,公安机关应该通知其家属。在刑拘期间,家人是不能与之见面,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会见,进一步了解案情,以便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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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侦查阶段,家人无法与之见面。最坏的结果是罪名成立,被判刑。公安机关会通知亲属,亲属可委托律师提供辩护、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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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依法会见你姐姐,了解案情,提供准确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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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