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女友怀孕而同她登记结婚,在香港产女,后来我怀疑这个女婴不是我本人亲生的,而自行提取女婴的血痕到司法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得到的结果是我跟那女婴毫无血缘关系,然后我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第一次开庭,女方没有来到,法院没有判离婚,法官说我们双方感情未破裂,还可以和好:第二是我出示的亲子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原因是我跟女婴不是共同到鉴定中心做鉴定。我提出上诉。在今年的11月19号,第二次开庭,我以相同的情况提出诉讼离婚,经过法院通知后,女方还是没有出庭,现在审判结束了,但还未有出审判结果。
你认为法官会如何判?假如法官判不准我们离婚,而女方又不去处理,难到我以后就不能结婚啦?我该如何做好?
-
你好,一般不建议当事人就不准离婚的判决上诉,因为二审是不能直接改判离婚的,如认为应当判决离婚,需要发回重审,效果和再次起诉差不多,如果不发回重审,反而拖延了再次起诉的时间。如果女婴不能来鉴定的话有点麻烦,虽然理论上女方不配合鉴定可以推定对女方不利的主张,即非你亲生,但事实上由于事属比较敏感,法院会慎重认定是否亲生的,我个人认为二审结果不太乐观。
-
她拒绝出庭,自然有办法应对,不会她不出庭就离不成婚啦。这次法官怎么判都可能,等判不离时,再说吧。
-
改判的概率确实不会很大的。建议下次重新起诉时,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就一定判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