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男子同居一年后,方知他已婚且有两小孩,未离婚。其间,他欺骗我未婚,所以我就有打算和他结婚的心理,并怀有一小孩,后知其已结婚的事实,并怒斥让我把小孩打掉,我也知现在不妥,于是打掉了小孩。他又诉其已离婚,但每每谈及其离婚结果却一再掩饰,不道明,通过与其父母通电话方知其至今仍未离婚,大感有被欺骗的感觉。而其妻子三年前与一男子非法同居,据说生有一小孩,三年未尽抚养他们共同小孩的责任,并未再露面。他声称与他妻子感情不和,想和我在一起,是真心,坚决与其妻离婚。而我知其已婚事实,不愿与其来往,其不依干涉我结交其他男性朋友,每与一男性通话,便怀疑有染。他说一定离婚,娶我。然久不见其行动,而我却付出了自己的时间,金钱,精力等等,与其交往也大大影响我的工作生活,我父母因此也对我冷冷淡淡,我不愿与其再来往,该怎样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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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是不是要考虑增加一个“感情诈骗罪”,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现在法律还拿那些人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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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他就行了,他缠你,你就报警;如心里放不下,则一切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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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他深谈一次,结束现在的同居关系。如果他继续骚扰,可以到公安部门报案,告其强奸罪。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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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不存幻想远离他,就是最好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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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分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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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