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去世几年了 她和我父亲共有一套房子 她去世后 我要卖房子 我姥爷要分房子钱 法律规定他有权继承6分之1 这个我知道 但是我母亲在的时候单位集资了另一套房子 是给我时候结婚用了 当时我在外地上学是我爸爸去交的钱 交钱的收据写的我爸爸的名字 统计办理房照的时候登记我的名字 报上去了 但是房照现在还没办下来 我姥爷现在说这个房子他也有份分钱 我想请问一下 这个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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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的财产,你姥爷有继承权.除非你母亲有遗嘱,应走遗嘱.否则,从法定继承角度,你姥爷是有一份继承权的.现在集资房问题,如果报的是你的名字,可以视为是你父母对你的赠与,不过,应当等到房照下来后再确定房屋产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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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母亲单位的集资房没有过户给你,应当属于你母亲的遗产,你姥爷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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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需要提供证据否则该房屋以产权证书确定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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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的钱款已经交付了,只是履行办证手续了,个人认为属于生前财产赠与,房子应该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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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