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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说我朋友涉嫌强奸,现已被拘留十七天了。事情有了新的进展,前几天警察把家属叫到警局说通过调查没有我朋友什么事,但因为凶手没抓到,死者家属闹得凶,暂时不能放人,让家属帮助寻找凶手。我想问一下,刑拘的最长期限是多久,是否会延长?如果凶手抓不到,我的朋友就这样一直被关在看守所吗?就算想取保候审,但不知道该找谁。警察找不到证据证明我朋友有罪,也不批捕也不释放,合理吗?通过什么手段能把他救出来。他因此还丢掉了工作,如最后证明他没事,能申请国家赔偿吗?怎么能让他尽快恢复自由

刑事行政
2009-07-23 09:12: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逋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这就是说,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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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证明不是你朋友所为应当解除羁押,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既然没有犯罪的证据,就应该及时释放;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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