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协议离婚,由于他的丈夫之前对子女的态度很差。经常打骂子女,他的丈夫在离婚时放弃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现在反悔了,能重新获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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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没有?如果没有离婚的话可与对方再次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诉讼离婚。
抚养权是义务,是不能放弃的。探视权是权利,不可以被剥夺,当然可以放弃。
未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已到民政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拿到了离婚证的,可就离婚时未分配的财产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配。子女的抚养和探视权监护权的变更,都可向法院就这方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中有这样的立案案由,可以通过诉讼变更 .
只要未离婚,该协议就不生效。
首先,该协议如果没有生效是可以反悔的;其次,如子女年满12周岁,涉及其抚养权或其它权利,须征询子女本人意愿。如果诉至法院,可视为协商未果,法院应当维护起诉人的合法权益。另外,两人协商离婚,不能侵犯他人包括其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要求抚养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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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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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有权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但法院是否变更抚养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是否对子女的成长有利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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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新情况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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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对方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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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他放弃直接抚养权是有效的,如不符合变更抚养人的条件,法院很难支持,但探视权我认为他随时可以提出,只要是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等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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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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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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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