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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朋友恋爱至今三年,由于他比我小两岁,去年年中的时候我有了孩子,因为他那时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于是为了他我把孩子打掉了! 这个月,我发现自己又怀孕了,于是我跟他商量结婚,他年初已到法定年龄。但是他回家跟他父母谈了之后,他父母不同意,因为觉得我比他大而且他自己还没事业,在自己家里的公司上班而已,说穿了还是在靠家里。他父母是知道我去年为了他已经打掉过一个孩子的,现在他回家谈的时候也告诉他们我又有了所以决定结婚。但是他父母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还为了这事吵架搬到外面住了好几天。但是他父母无动于衷,我觉得他父母是很没有人性的,意思就是要我再打掉孩子。而且他也是还在靠家里,如果断了家里的经济来源就很难活了。 我很痛苦,为了这事我每天都哭,我不想再打了,我怕以后生不出孩子。而且,就算再打掉他父母不同意的话还是不同意。我跟他现在为了这个每天吵,我都不想活了!! 我想告他们一家,他们这么冷血,这么不负责任,凭什么要我牺牲一次又一次! 不知道这类官司能不能打,有没有好心的律师来为我讲解一下,如果可以打的话我一定要告他们。孩子我是不会再打掉的!

民事相关
2009-07-22 16:26: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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