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款时他一人交的,但为了表达爱情,双方都在购房合同上签字了,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现在夫妻二人面临离婚问题,请问,我朋友可不可以主张房子是他一人买的,属于的他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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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母亲打钱过来,得看他母亲的意思是给他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这种情况可以主张一个人的。但法院会考虑有双方的名字,会多分给男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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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婚前财产分割,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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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还没有到手,就不是他们的财产,也不是共同财产。你朋友可以在和对方讲清法律的情况下协商解决!你朋友因该能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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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的钱可以另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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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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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只能举证证明由其个人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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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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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购房款是借其父母的,应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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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双方都已经签字而且发票也是两人的名字,原则上认定为两人共同财产。但是婚前父母给出得费用如果有明确证据,可以主张两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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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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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