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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到杨某家,带了李某,杨某家还有一位客人王某。中午在杨某家喝了点酒。王某带了点来料加工的东西,放在杨某三轮摩托上。杨某父亲说,你的东西放在车上你自己骑。王某默认了。走时,杨某对王某说,我骑你的车走了,你骑我的三轮车。杨某和张某先走了。王某和李某也要走了,李某一定要开三轮摩托,开出村口就撞到桥墩上当场不省人事(后来死亡)。王某也摔晕了几分钟,醒来后给杨某打了电话,杨某与张某回头,一起把李某搬上三轮摩托开到石梁镇医院,然后杨某就把车子拉去修了,并且放在了朋友家,手机关了机。直到晚上才开机去派出所录笔供。没报警; 没打救护车; 逃避责任; 修车; 户主在喝酒的情况下没有制止他们出行 ;以上这几项责任有多大。死者与其他三人的责任应该如何判定

交通事故
2009-07-22 16:24: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