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单独和我签了一份违约金协议,主要意思就是公司为我办理了北京户口,所以如果提前离职要付很高的违约金,具体为未服务月份的40%工资,请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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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籍与违约金没有必然联系。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的设定是基于培训而成立。或者是违反保密协议而承担赔偿责任。故公司的这一条款应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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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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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约定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属于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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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如果违约金过高,可以协商要求法院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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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如果违约金规定过高,可以要求法院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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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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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专项培训费用和保密义务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您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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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应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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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约金规定过高,可以要求法院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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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专项培训费用和保密义务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个人认为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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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前签订有效,08年后无效;2、如属08年签订,可以过高为由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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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