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的大学毕业生,在信用社已经工作3年了,近期单位人事部清理人员,说是没有我的档案。说我是虚假人员?我问过学校(青岛滨海学院),学校说06年已经派了,当时我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已经被信用社录用了,所以我当时的报到证上清楚的写着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菏泽办事处,报到的地点是菏泽市开发区。但是单位说没有,我问过菏泽市人事局,牡丹区人事局,开发区人事局都没有。现在就是我的档案下落不明了,我该到哪里去找呢?现在我的档案丢了,责任在谁?为什么我上班3年了,才查出我没有档案,那我刚上班的时候,没档案怎么就发给我工资了呢,还有医保和劳保?是单位给弄丢了吗?我该怎么找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