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最近因重病去世,重病期间其妻一直不愿拿出财产来予以治疗(我从小父母离异,随母抚养,由父出抚养费),无奈我刚从学校毕业(准确说尚未毕业),身无分文,只好到处借债为父治病,包括父亲过世后丧葬费用都由我借钱操办,导致现在身负巨额债务。
请问父亲与其妻有共同财产是否应该拿出来为其自身治病?
我为父亲垫付的医疗费用是否属于赡养的范畴?
医疗费用能否要求从其夫妻共同财产中予以偿还?
关于丧葬费的类似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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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
2。是
3。你尽了义务,就可以继承其遗产。
4。除了你应该合理负担的部分以外,你都可以要求其妻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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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那我应该合理负担的部分是怎么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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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
我当时尚无赡养能力,所有垫付费用全部来自借款,这部分费用也属于赡养的范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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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从遗产中扣除后再来做继承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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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费用可以在你继承的遗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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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 2。是 3。你尽了义务,就可以继承其遗产。 4。除了你应该合理负担的部分以外,你都可以要求其妻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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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