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河北固安县御景花园买了一套的房子。销售员和开发商均承诺办理入住后三气开通和房产证在办入住的半年内交付于房主。可是:
1,当我们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关于天然气开通问题开发商告诉我:装修时才能开通!
2,开发商承诺,所有房款到位的话,可以用收据换取发票。2007年10月11日我们办理完贷款手续,再次索要发票时,对方是一推再推,当问急了,对方很直白地告诉我:没有发票!
3,我们现面临一个新问题:没有发票,就不能选择使用公积金装修,不能装修,就意味着所交付的天然气开通费白交。
4,买的地下室至今也不见交付!
5,1年半过去了,不仅天然气没有开通,而且房产证也杳无音信!看着这窝心房子,想卖掉,由于房产证和发票都没有,就没有办法出手。
由于我在北京,对于河北固安除了那套房子,根本没有熟悉的人与物,哪敢硬碰??
急切寻求帮助: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将房子退掉?并让对方补偿我的相关损失??求求你,帮帮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