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美容护肤的店,昨天我的一个朋友,到我这里做护肤。她来的时候,我也不在店里,是我的一个员工帮她做的,然后她打电话给我才过去,她自己把两个戒指放到盛水的小美容盆里,那个小盆是用完就要倒掉的,她放的时候我还没在,只有我的员工看到了,后来员工忘记了,把水倒进洗拖把的桶里了,然后我又用桶里的水冲厕所了,过了两分钟,她说戒指没了,然后就找了会,也没找到。然后我有事出去了一会,她就偏说是我偷的,说我出去是为了转移赃物。而且她不说丢失,一口咬定是我偷得,昨天还到派出所做了笔录。
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作出赔偿吗?
她说我偷了她戒指,又没有直接证据,她算是诽谤吗?而且警车来了会影响到我的生意,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