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需方签订了购销合同,因为金额不算打,所以付款方式采取货物加工完成后付款提货,但是现在货物加工完成已经20多天了,需方还没有提货的意思,当初签订合同时只写了供方交货时间,没写需方提货时间,现在需方的意思就是叫等,我要求需方追加订金需方也不愿意,请问需方是否能认定违约,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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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把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需方即可; 如果需方要求延期交货,那么需方要提供书面的证据并且你可以要求需方支付保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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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方法:一马上对需方提起诉讼,并要求其支付保管费;二、向公证机关提存该笔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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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合同有利于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没有签合同,很可能会导致双方协议不成立,或者日后一方反悔违约给另一方带来损害,所以进行民事行为过程中比如租赁、雇佣、借贷等等都要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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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