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公司告我们,欠钱不还钱,我方抗辩理由是对方的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我方想要退货。为了对我方更有利,我方想要申请管辖权异议,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请问:
1、如果我方要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不是只要在一审开庭前提出即可?还是说必须有一个时间段?(比如在被告举证期限内)
2、提出管辖权异议后,裁定一般要多久?(其实我方的目的还是要拖延时间,让对方撤诉并同意我们的退货请求。)
3、如果管辖权异议被驳回,我方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中级法院审理上诉期间,基层法院会开庭审理我们的案件吗?还是等到上级法院审查完毕我们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之后,再决定我是否审理我们的案子?
4、如果上诉状决定下来之前,基层法院不会审理我们的案子,加上管辖权上诉状被裁定的时间,我们总共大约可以拖延(开庭审理)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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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2.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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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异议一般在举证期间提出。情况复杂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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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举证期限内提出;2、1个月内裁定;3、上诉后基层法院不会审理,要等中院裁定下达;4、2-3个月。可以进一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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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可以拖延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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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伟律师回答的很正确,建议联系律师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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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