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晚,我大姐答应帮邻居干建房子的杂活,7月12早上,我大姐刚走到邻居的工地,被工地的一根没有上保险的钢拄砸倒(对钢拄没有上保险,我大姐并不知情),钢拄倒下的同时打断了旁边的高压线,因此我大姐同时还被高压线触电,马上送往医院,由于伤势过重没有抢救过来!当天中午在医院我姐夫和邻居家签了赔偿协议(赔偿5万元),事后后经我了解事情经过,我认为赔偿金太少!我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要求更多的赔偿,但是对这些法律上的知识又欠缺,不知道按现有法律,规定这后事该如何处理,应该赔偿多少?如果按法律办事,应该赔偿的比5万更多,我家现在该怎么索取更多赔偿金?他们签的前面那份协议该如何推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