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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早年与一男性再婚,她们100%产权购买了我母亲单位住房一套,一直是两老单独居住,而该男性于今年5月去逝(其有子女4人,3人均在外地,另1人虽在本地,但也有自己住房)。 现母亲因独自一人生活不便,要搬到我这来住,故想将原来哪套房子出售,但对方子女不同意,我母亲该怎么办,她有权出售这套房屋吗?

继承
2009-07-21 12:58: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他们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又没有其他的财产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的子女有权继承他的遗产,具体分配方法是:你母亲先得房产的一半,另一半作为男方的遗产由你母亲和男方的四个子女共同继承(如你和男方形成了继子女关系,你也是继承人之一)。你母亲有权出售该房产,然后将男方子女应得的份额支付给他们。
  • 这个房子如果是你母亲和他去世的老伴一起出钱买的应该是共同财产,你母亲有一半是自己的,另一半是老头的,老头的这一半要由你母亲和老头的4个子女共同继承。所以这个房子继承后才能处理,不知道你听懂没有
  • 对方子女有继承权,需要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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