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温州四年了.多次被盗,这里治安特别差.我租住了10平方的房子,前不久又被盗4起.我曾经让房东修大门,一直都没修好.房东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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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你们有没有约定或者惯例.
一般来说,东西掉了首先遵从你们原先的约定或惯例.
如果没有,而且您没有办法证明房东有过错.那么房东是不需要负责的,因为房东不负有照顾承租人财产的义务.
如果房东有过错,也就是有理由相信房东预见到或应该预见到您的财产有危险,却依然没有锁门,就有赔偿义务.比如他进来是他自己开的门,走的时候却没有关门.但这个得您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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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