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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09届毕业生,想报考家乡地区的人民警察,可是在学习的过程中看到教材上关于报考资格有这样的规定:“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能报考”。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舅舅家的哥哥因杀人被判处了死刑,我想问一下,我能报考吗?旁系血亲对自己是否有重大影响是怎么界定的呢?希望热心人给予解答,不胜感激,先谢谢了!

刑事行政
2009-07-19 22:31: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