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我们一直在筹备办一所幼儿园,6月份时我们与租凭方签订租房书面协议,正准备交20000元租金时,我老公的老表打电话要求有事要和我们商量(因为老表在农村也开了一家幼儿园),因为老表开的幼儿园附近又开了一家,她自认为能力有限,担心幼儿园会被别人挤垮,所以口头一在恳求让我们接手他们的幼儿园,他们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帮助我们办好幼儿园,这期间我曾几次问她是否诚心要将幼儿园转让与我们,她都很肯定,并且当时也有他们村上的人在旁听协商此事,并于晚上达成书面协议,后因协议某些条款不符合我们的要求,暂未双方签字。之后,他老表也曾多次在一起商谈我们经营幼儿园的事,我们也走上正轨放弃之前签订的合同全身心投入他们这家幼儿园的规划改建中时,她突然反悔,请问专家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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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搜集相关证据,证明口头合同的成立,要求其继续履行你们之间的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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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口头合同也有效力。积极收集证据,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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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你所说可直接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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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但是要有证明合同的内容。你能搜集到证据就可以保护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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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请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或者按对方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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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