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介、业主(卖方)一起签了一个一式三份的购房合同。
但是由于我(买方)没有去房产部门对业主的产权进行核对,于是提出先核对产权后再交定金,这个提意业主和中介都同意了。并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增加了一条,如果产权核对没问题这份合同才生效,同时我(买方)马上交付定金。
这个合同三方都已经签了字了。我现在不想买了,有什么办法可以解除这个合同呢?
另外,这个业主的妻子(已确认为房产的共有人)并没有来签字,也没有出示任何业主妻子的委托凭证,我是否能以产权的同有人没有签字而解除这个合同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