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三年,我向朋友借了二万元钱,说好一年的借期,利息每年一千元,超期罚款每天十元. 我因为生意亏本,一直没有能力还款.现在朋友起诉我,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超过三年就不用赔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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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期是一年,二年后你的朋友没有向你主张债权,你也没有主动偿还过债权,那么该借款在2006年就过了诉讼时效,你可以以时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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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期间一直未向你主张过权利,这笔债务现在不受法律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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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所说的情况看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已经没有胜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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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的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他不能够胜诉的。你和律师联系能帮你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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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