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7月11日晚在我朋友那儿买了一辆二手车,当时说手续齐全能过户,但过户费用我负责这样口头协商好的,没签买卖协议。13号我找他商量过户事宜他就说就不给你过户行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于是我就走了。这辆车行驶证上名字不是我朋友的名字,我现在就是想退车,因为这车不能过户,实现不了合同目的,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想咨询下律师这车他有处置权吗?【行驶证上不是他的名字】我能通过法律途径退车还款吗?也就是说这买卖二手车在法律上能成立吗?买卖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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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只要能够提供买卖关系成立的证据,即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争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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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车当然是可以的 没有合同如果有付款收据的话 也能证明买卖事实 可以主张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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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不是合法取得就没有处分权,而你没有与其签订协议,很难主张,建议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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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