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于去年8月份发生了一起轻伤害案子,受害方的父亲是我市中法执法大队的队长,在这起案件当中他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在最后向我家要出了73万的天价,后又经过法院调解为30万,我父亲没有办法,准备将我们家的唯一住所变卖后再支付这笔钱,但是这房子却没有变卖,被市法院负责此案的法官直接调解为将唯一住所赔偿给受害方,最终导致我们一家三口人无家可归.*律师,我们且不说这案子是轻伤害赔偿30万是多是少,是不是合理.我想咨询的是法院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们能否打赢这场官司要回我们一家三口的唯一住所,请求您给一个符合法律的解释,谢谢您了

民事相关
2009-07-18 20: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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