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我丈夫结婚四年了,我们一直分居两地工作!他做业务,我也是!女儿现在三岁了!出生到两岁一直由妈带在湖南!去年四月才放回湛江!今年上半年因为考虑我家读书方便又放在湖南三个月!女儿的费用一直由我在付!因为我丈夫一直对我不是很好,在外也有第三者两年,所以我们都决定分开!只是女儿我们都想争取抚养权!因为他家家境贫穷,兄弟姐妹多,家里住又不方便,我婆婆都七十三岁了!而我家只有一兄长,家里父母亲才五十多,所以我想把女儿接回湖南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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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争取,依上所述,你的条件优于对方,对争取孩子抚养权会有一定的优势,我是湖南的,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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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们现在是两地分居,并不是离婚,因此你本来就享有抚养权.
(2)如果你女儿跟你生活更有利于她的成长,那你就跟你丈夫商量,把女儿接来跟你一起生活.
(3)如果你要起诉离婚,就向法庭说明你的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对方对女儿不利的种种因素,从而提出\"女儿跟女方生活更有利于她的健康成长\",这样较容易争取到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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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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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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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收集过错方的证据,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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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