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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一个朋友担保小额贷款,到银行签字的时候才发现是给他的朋友贷款的,当时我也没想太多,因为我相信我的朋友,所以就签字了,签了一式三份的合同,是我们县的再就业办公室给发的合同,签过以后让银行的人看他的程序,那个人说早以调查过那个人的店铺,说他的店铺营业执照有问题,说不给批,把东西扔给我们让我们走了,我的朋友把我钱过字的合同也拿走了,现在我真不想给他担保了,我非常的担心,我想问一下就是我签的这个字是不是一签过这个字,贷款就形成了,银行就给贷款了?如果是这样,那银行的人为什么不给他汇钱还说他的执照有问题?我想问一下我签的这个字是不是就是发放贷款时签的字?如果是,那现在银行还没给他钱,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想给他贷款了,有什么办法撤销?谢谢~~

经济相关
2009-07-18 14:57: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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